美國教育家布萊森曾言:“任何一所學校的環境都在默默地對孩子發表演說,而且孩子們的確會注意它,并在不知不覺中接受熏陶和影響。”確實,當代的學校建筑不僅注重實用功能,同時日益關注建筑的精神含義。作為培養人的學校建筑,學校建筑設計更應當關注場地、建筑、功能與人的活動之間共同構成的獨特氣質,從而賦予建筑更多的精神和意義,使學生形成對校園空間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建設具有場所精神的學校建筑,需從多方面著手。
1、設計符合學生心理與行為特征的校園建筑
小學到高中各階段的兒童有著不同的心理特征,對建筑空間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例如7~13歲的兒童處于心智不健全、依賴性較強且充滿好奇心的年齡階段,應當針對性地設計游戲的建筑空間、寓教于樂的建筑空間和靈活的建筑空間。16~19歲的學生身心趨于成熟,具備了一定獨立性和自主性,需要相對獨立的交往空間、能靜思自處的空間、表達意見的空間。
2、建筑功能多目的化
建筑區塊功能的單一性割斷了內部空間的聯系,弱化了學生的歸屬感。比如在設計大學的“學術居住區”時,未來學生宿舍的建設應具有六大新理念,即服務小群體學生生活、推動學生互動交流、營造學術氛圍、提供課外輔導交流渠道、具備“家”的感覺、支持學生全方位發展等,從而構建充滿活力的學術與生活社區。
3、充分利用戶外空間
作為非正式學習空間,戶外空間是運動和社交的場所,也是學生參與學校治理和獲得可持續發展的教育空間。學者們普遍認為,戶外空間在激發學生積極情緒、促進學生交流、幫助學生開展學術發現和追求自己的興趣等方面有著積極作用。戶外空間把教學從傳統教室延伸到室外校園的每個角落,又把各種活動帶回到室內,在提高空間使用效率的同時也使得學習成為富有樂趣和值得回憶的一種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