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態城市規劃設計概念
從廣義上講,生態城市是指基于人與自然密切互動、以生態學原理為準則、有效利用社會城市自然資源的一種新的城市發展形式。在這種新的城市形態下,社會、自然、經濟和文化因素實現了和諧共存和協調發展。狹義的規劃設計是指根據生態學原理,對城市從總體規劃、土地規劃到詳細規劃的具體操作進行規劃設計,以建立一個健康、有活力、有活力的有機人居環境。
2、生態城市規劃設計原則
1)生態性原則
在生態城市規劃工作中,應把環境保護放在首位,把保護和建設好生態環境作為后續工作的出發點,盡可能保護現有的生態資源、自然資源和生物資源的完整性和穩定性。保護生物多樣性,為動植物提供最大的生存空間,創造良好和健康的棲息地,以促進生物多樣性的發展,并將對生物棲息地的干擾降至最低。確保生物棲息地內外的生物生態走廊暢通,改善景觀連通性,為物種遷徙提供通道和庇護所,確保環境的透水性,實現棲息地斑塊之間的能量和物質有機循環;保護環境完整性、水環境和土地環境,避免資源環境過度分割和環境退化。同時,為了最終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我們還應該加強公眾的生態保護觀念,樹立更加正確的生態文明觀念,為良好、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思想保障。
2)經濟性原則
在生態城市規劃中,必須重視各種生態環境資源的分布和利用,維護各種自然資源的平衡和穩定,協調環境資源保護與建設的關系,正確處理開發與保護的關系,實現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和科學管理資源。在居民的生產、生活和工作中,有效落實節能、環保和生態文明的理念,減少污染物排放,實現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最終實現耗能產業向低碳綠色產業的轉型。
3)協調建設原則
在生態城市規劃中,必須協調環境美與人居舒適、現代城市工業文明與傳統生態文明、城市人文歷史與生態環境、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通過各層次、各部分的有效銜接與協調,實現經濟社會整體健康、有序、健康發展的目標,構建更加完善的城市生態規劃與發展體系,促進社會總體發展環境沿著綠色、健康的方向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