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案例:
中小學建筑走廊寬度不滿足規范要求。內廊凈寬不足2400。走廊凈寬度不是600的整數倍。
內走廊凈寬5200(未扣除裝飾面層厚度)
內走廊墻中到墻中2400
處理意見:
修改走廊寬度,留出50的裝修面層厚度。減去墻面裝修厚度后,滿足內廊凈寬不小于2400,且為600的整數倍。
規范名稱及條文內容:
一、《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99-2011
8.2.2 中小學校建筑的疏散通道寬度最少應為2股人流,并應按0.60m的整數倍增加疏散通道寬度。
二、《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99-2011
8.2.3 教學用房的內走道凈寬度不應小于2.40m,單側走道及外廊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80m。
解析:
“計算疏散寬度時,疏散路徑的每處都宜以1股人流0.60m的整數倍計算。不足1股人流0.60m的寬度對發生意外災害時沒有逃生作用。在設計中疏散寬度滿足需要的同時還有接近0.60m的余量時,擁擠時會多擠入一股人流,導致部分人側身行走,更易發生踩踏事故。”
按規范的條文解釋,雖然這不是強條,但是對保護學生的安全很重要。走道除了緊急疏散使用,課間操,校會等情況下都會有人流擁擠情況。違反規范容易造成踩踏安全事故,后果十分嚴重,需要加強重視。
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