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推行綠建稍早于海綿建設,二者在涵義上有顯著差別,但在內容上又相互聯系。海綿設計與綠建設計的共同關注點之一是雨水,但海綿設計側重于對雨水的控制,具體手段為“滲滯蓄凈用排”,“利用”是一個從屬要求;綠建設計則側重于對非傳統水源的利用,而對雨水的利用又是其重要組成。國內一些省市出臺了綠建地方標準,把雨水利用作為強制性要求。綠建對雨水利用的要求就是海綿設計的一個契合點,主要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
1、雨水規劃
“綠建評價標準”要求充分利用場地空間合理設置雨水基礎設施,合理規劃地表與屋面雨水徑流對場地雨水實施外排總量控制。而海綿城市的要求更進一步,對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徑流污染控制率等指標作出明確的規定。做好海綿城市設計,綠建設計中有關雨水規劃的要求也就自然而然地滿足了。
2、雨水利用
在綠色建筑關于節水的要求中,雨水利用是非傳統水源利用的一部分。對年降雨量超過400mm的地區,雨水利用是最為經濟實用的非傳統水源利用方式。在海綿城市建設中,對徑流總量的控制是放在第一位的,而很多項目若要達到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的要求,灰色設施如蓄水池、蓄水模塊等就不得不應用到工程項目中,完成雨水“蓄滯”的功能。資料表明,這類灰色蓄滯構筑物對污染物的去除率可達到80%-90%,稍加處理后就可以作為綠化澆灑的水源,具有利用的良好條件。故在設計上,雨水“蓄滯”與“用”結合起來,可取得良好的綜合效益,既滿足海綿城市建設的功能,又達到綠色建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