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綠色建筑設計方案的綜合評價體系更科學化、系統化和標準化,就必須堅持以下幾條構建原則:
1、科學性、系統性原則
關于綠色建筑的設計方案評價體系的問題,其科學性表現在該評價指標體系能客觀準確地反映設計方案的資源利用率與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數據。
2、可比、可操作和可量化的原則
為在范圍內的可比性能協調一致且簡易全面,評價體系必須要便于對比且對各項指標的量度要統一。
3、完備、簡明性原則
綠色建筑設計方案評價指標體系要能滿足廣泛覆蓋、能綜合全面反映出各建筑設計方案不同方面的要求,要簡單明了且具有代表性。因此,只構建單一的指標評價體系在全國范圍內施行是不現實、不科學的,需要根據地區特點因地制宜地構建指標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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