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5.5.3條,哪些建筑的樓梯宜通至屋面?上人屋面是否設疏散平臺?
答復:建筑的樓梯間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門或窗應向外開啟,(多層住宅可以不通);高層坡屋面的屋面也必須連通。屋面疏散平臺面積按樓梯間疏散總人數的50%計算屋面疏散人數,平臺面積按一平方米5人計算。
2、防煙樓梯間通向屋面(或室外)的門是否需用乙級防火門?
答復:根據GB50016-2014第5.5.3條的規定,民用建筑的樓梯間宜通至屋面;為保證防煙樓梯間內的正壓,特別是設有正壓送風系統的防煙樓梯間,防煙樓梯間通向室外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3、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6.4.2條規定,地下的封閉樓梯間墻上,是否允許電梯門及管道井門開向樓梯間?
答復:按照規范條文不可以,但與省專家溝通,認為多層、小高層住宅為特例,規模小,功能簡單,允許電梯門及管道井門開向樓梯間。
4、非靠外墻的敞開式樓梯間(一二層為三跑樓梯,三層以上靠外墻自然采光、通風)能向走廊開采光窗嗎?若能開,是否采用乙級防火窗?
答復:敞開式樓梯間作為安全出口,不能開窗,也不能用防火窗代替墻體,樓梯間墻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應根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確定。
5、封閉樓梯間直通室外的出口,用普通門、還是防火門?
答復:應根據建筑物類型確定,詳見GB50016-2014第6.4.2.3條的規定。
6、不能自然通風的住宅地下建筑樓梯,采用通風井通風,通風井面積為封閉樓梯間的2%-5%還是需滿足2平方?
答復:經與設備專業協調,報批稿中《建筑防煙、排煙規范》規定應滿足開啟面積1.2平方米。
7、二層建筑樓梯間的開窗面積需滿足2平方嗎(老版建規9.2.2.2條:靠外墻的防煙樓梯間,每5層內排煙窗的總面積不應小于2.0平方米)
答復:經與設備專業協調,不管是幾層,均應滿足每5層內排煙窗的總面積2.0平方米。
8、單獨的兩層商鋪建筑能否參照商業網點設計?單獨的三層商鋪建筑,每層建筑面積不超過100平米,能否按照普通疏散樓梯的要求設計樓梯(踏步寬度大于260,高度小于170,梯段寬度大于1200)?
答復:單獨的兩層商鋪建筑應按GB50016-2014第5.5.8條的規定設計;單獨的三層商鋪樓梯寬度和踏步設計可以按照其他建筑樓梯的要求設計。
9、二層以下的商業建筑,商業并聯店形式,每間商鋪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是否可以采用商業網點的建筑和防火要求來設計?
答復:按GB50016-2014第5.5.8條的規定設計。
10、小商鋪的封閉樓梯間的門是否做到1.5m(是否按照建規5.5.15.2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建筑面積小于50平方米且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間內任一點至疏散門的直線距離不大于15m、建筑面積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1.40m)?
答復:小商鋪的封閉樓梯間門的最小疏散凈寬度應按GB50016-2014第5.5.21.1條的規定計算,且凈寬度不應小于0.9m。
11、多層建筑是否設消防救援窗口,救援窗口每個防火分區只設一個是否可行?
答復:多層建筑中的廠房、倉庫、公共建筑均應設消防救援窗口,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于2個。詳見GB50016-2014第7.2.4條、7.2.5條的規定。
12、一座建筑如果設有伸縮縫,伸縮縫處為防火墻,做雙柱(墻)基礎且兩座建筑高度相同,能視為2個建筑嗎(建規5.2.2注3相鄰兩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中相鄰任一側外墻為防火墻,屋頂的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時,其防火間距不限)?
答復:可以。
13、防煙樓梯間出屋面,通過平屋面連通時,能否不設置前室?
答復:可以不設置前室。
14、防煙樓梯間一層直通室外,一層其他房間不通過樓梯間疏散,能否不設置前室?
答復:可以不設置前室,詳見GB50016-2014第6.4.3條的條文解釋。
15、建筑物內設置的小配電間的門扇是不是可以做乙級防火門?是否也要按照建規6.2.7里講的變配電室的要求設置甲級防火門?
答復:與電氣專業協商,地下的場所均應采用甲級防火門,地上建筑物內的小配電間開向走道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16、一二層為商業網點的高層住宅建筑,網點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是否需要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5.5.7條的規定,設防護挑檐?
答復:可以不設防護挑檐,但從安全角度出發,建議設挑檐,防止物體墜落。
17、商業并聯店中封閉樓梯間的門,是否采用乙級防火門?
答復:商業并聯店屬于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應采用乙級防火門;詳見GB50016-2014第6.4.2.3條的規定。
18、借用相鄰防火分區疏散時,不大于疏散寬度的30%,怎么控制?(建規5.5.18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公共建筑內疏散門和安全出口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10m)
答復: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相關要求,按每個防火分區的疏散寬度計算確定。
19、防火隔墻兩側的門窗間距有無要求?
答復:無具體規定。
20、假如有個5層辦公樓,屋面需設置高位水箱和電梯機房,有一部樓梯通至屋面檢修(屋面是否做上人屋面),另外一部樓梯是否也需要通至屋面?
答復:對上人屋面無具體要求,若樓梯通至屋面,應設置防護安全設施;另外一部樓梯宜通至屋面。
21、帶屋頂平臺的坡屋面建筑計算建筑高度時,是從室外地坪算至屋頂平臺,還是從室外地坪算至屋頂平臺與檐口的平均建筑高度?
答復:應視屋頂平臺的面積確定,應具體工程具體分析。
22、廠房(或倉庫)設計中,如何確認廠房(或倉庫)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某些產品在建規3.1.1條中不明確,例如非瀝青基防水卷材車間、高分子防水車間、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車間。
答復:根據GB50016-2014第3.1.1條的火災危險性特征、檢測報告及相關行業標準來確定。
23、某些木器加工車間,因工藝要求,需通過吊軌進入噴漆操作臺,操作臺面積較小且分布比較分散的情況下,是否將噴漆區域封閉?如果不封閉是否可按丙類廠房設計(建規3.1.2條)?
答復:應將噴漆區域封閉。根據GB50016-2014第6.2.3條的規定,甲、乙類生產部位和建筑內使用丙類液體的部位應進行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與其他部位分隔。
24、不能自然采光通風的封閉樓梯間設置機械通風是否可行?
答復:一般情況下都要執行防煙樓梯間,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可執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圖示》中150頁圖示2所示內容的,如:二、三層的不符合網點的其他建筑,在條件不能滿足時,可按150頁圖示2所示內容的方法進行設計,詳見《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第6.4.2條的規定。
25、兩個均滿足單獨疏散條件的防火分區,其通過走道相連通,此走道上的甲級防火門是否需要做常開式甲級防火門?
答:是。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6.4.10條條文說明。
26、屋面機房等設備間直接開向屋面的門需不需要為乙級防護門?
答:原則上需要設甲、乙級防火門,因為設備需要被保護。
27、一個17層的建筑,一二層是小商鋪,三層是辦公,四~十七層是住宅,是否按照套內商業的樓梯設計?辦公樓是否應該做封閉樓梯間?
答:商業的樓梯設計應按照《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第6.7.10條表中的“其他建筑樓梯”即:0.26*0.17進行設計;辦公樓應該按照封閉樓梯間進行設計,詳見GB50016-2014第5.5.12條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其疏散樓梯應采用封閉樓梯間。
28、20層的一類公共建筑,1~2層為商業,3~20層為辦公,商業在辦公投影范圍之內,商業與辦公均獨立疏散,且商業與辦公之間的樓板、上下層開口距離均滿足防火構造要求,二層商業部分的人員疏散寬度是否按照《建規》第5.5.21條建筑層數為2層的折算系數來設計?商業內部的樓梯間是否可以按照封閉樓梯間設計?
答復:可以按2層的折算系數計算疏散寬度;商業內部的樓梯間應采用封閉樓梯間,詳見GB50016-2014第5.5.12條的規定。
29、多層住宅設置地上儲藏室,儲藏室走道與樓梯間之間設置乙級防火門,儲藏室與上部住宅一樣,均通過門廳這一個安全出口疏散,是否可以?
答復:可以。
30、多層住宅首層經常設計為儲藏室(用戶可用來停放車輛或雜物),面向內部小走廊開設的門的耐火等級怎么確定?面向室外的門是否可以根據建規6.4.11.2的規定設計為卷簾門?
答復:面向內部小走廊開設的門應符合GB50016-2014第6.2.3.6條的規定,靠外墻的外側的門可以采用卷簾門。
31、消防救援窗口需在每個外立面設置還是可以只考慮在消防撲救面考慮?多層公建周邊無消防車道時如何設置?
答復:每個分區不少于兩個,設置位置應與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對應;應設置消防車道。
32、現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提供的普通消防車轉彎半徑為r1=9.0米,是否要求消防車道轉彎處內半徑也要達到r0=9.0米?
答復:詳《車庫建筑設計規范》JGJ100-2015第3.2.6條條文說明。
33、消防救援口的設置只在單面間距20米,還是圍繞建筑物周圈設置?單面消防車道與環形消防車道在救援口的設置上是否有區別?
答復:每個防火分區不少于2個,位置與登高場地相對應,詳見GB50016-2014第7.2.5條規定。
34、屋頂屋面板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沒有要求,是否可以理解為設計時可以不做設計(在鋼結構廠房項目中常遇到此類問題)?
答復:有要求,詳見GB50016-2014第3.2.16和3.2.17條規定。
35、多層公建,每層面積不超一個防火分區,但是2層面積疊加就超,這樣怎么劃分防火分區?如果樓梯間不設置封閉樓梯間,可以采取其它措施嗎?
答復:疊加計算后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GB50016-2014規范第5.3.1條的規定;應設置封閉樓梯間,詳見GB50016-2014第5.5.13條的規定設計樓梯間。
36、沿街建筑四周均設有消防車道,但長度超過160m,是否需要在沿街中間開設消防車道?
答復:是,規范GB50016-2014第7.1.1條已明確要求。
37、地下商場,一個防火分區需要2個出入口,開向相鄰防火區的門算一個嗎?
答復:必須滿足兩個安全出口,如確有困難時應符合GB50016-2014第5.5.9條的規定。
38、商場建筑每層為多個防火分區時,通至屋面的樓梯數量應如何把握?按每防火分區一個還是整個建筑兩個即可?
答復:每個防火分區宜不少于一部,還應滿足JGJ48-2014第5.2.5條的規定。
39、公共建筑多個防火分區,本防火分區滿足兩個出口,但疏散距離不滿足,與相鄰防火分區之間防火墻上的甲級防火門是否可視為計算疏散距離的安全出口?
答復:可以借用距離。
40、按建筑防火規范5.5.9條規定,1000平以下的防火分區之間可以借用疏散寬度,只要滿足此條規定即可,當防火分區面積大于1000平時,疏散寬度各自滿足的情況下,疏散距離是否可以借用?
答復:可以。
41、附設在地下車庫建筑內的設備用房是否必須劃分為獨立的防火分區?設備用房的防火分區能否借用住宅儲藏室的樓梯疏散?
答復:與本防火分區無直接相關的設備房應單獨劃分為一個防火分區,其防火分區最大面積不應大于1000平方米。設備用房可以借用住宅儲藏室的樓梯疏散,但應符合GB50014-2014第5.5.9條的規定。
42、商業服務網點的門、窗、洞口與住宅門、窗、洞口之間的水平距離是否執行《建規》6.2.5條滿足1m的規定?
答復:符合GB50016-2014第5.4.11條規定的商業服務網點條件的網點,應滿足1米。
43、室外疏散樓梯的定義,從哪部分算起周邊兩米內無洞口,上下左右都算嗎?
答:樓梯的上、下、左、右都算,見GB50016-2014規范圖示。
44、說明中建筑高度如何標定,屋面標注屋面結構層、面層還是設計標高?
答:屋面面層,詳見GB50016-2014附錄A規定:建筑屋面為平屋面(包括有女兒墻的平屋面)時,建筑高度應為建筑室外設計地面至其屋面面層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