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構建廣東省綠色建設體系,首先要回答“什么是廣東綠色建設”的問題。綠色建設是一個全新的概念,雖然在廣東省各項政府文件和報告中被多次提及,但其含義和覆蓋范圍并未進行具體的闡述。廣東省建立綠色建設指標體系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用更科學更量化的方式來回答“什么是綠色建設”的問題。
建立綠色建設指標體系
廣東省在全國率先構建工程建設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驗收、運營管理全過程的綠色建設指標體系,開展建筑能效評價。出臺廣東省綠色建筑地方性強制設計標準,實施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出臺關于廣東省推進綠色建設的意見。
要建立廣東省綠色建設指標體系,需要從工程建設規劃、土地、設計、施工、驗收、運營管理、改造、報廢拆除的全壽命期,以及城市、城區、基礎設施、建筑工程等工程建設全領域來調研廣東省城市建設的現狀。總結分析國家及廣東省節能減排、綠色低碳、環境保護、宜居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相關要求,緊密結合當前建設領域深化改革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形勢和方向,從而分析和提出廣東省城市建設在生態、低碳、節能、環保、宜居、智能等方面可持續的綠色發展需求。只有通過綠色建設,轉變建設領域的生產方式,才能打造涵蓋市政、軌道交通、建筑產業的廣東省建設產業現代化產業集群。建立綠色建設技術支持體系廣東省綠色建設體系是對現有建設體系的提升,要推進綠色建設體系的建立,需要在技術層面給予足夠的支持,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確立與綠色建設發展相配套的技術標準體系,二是圍繞綠色建設體系搭建具體的技術框架。
要建立綠色建設技術標準體系,必須將對綠色建設體系的框架、類別、層次、技術領域、功能特征、建設關鍵部署等進行系統研究,全面梳理現有建設技術標準體系,結合有關標準化部門的相應指導原則與廣東省綠色建設未來發展的方向,從綠色建設各個環節的技術需求出發,查找推動廣東省綠色建設發展目前存在的標準缺口,并提出補缺方案,從而構建出與廣東省綠色建設發展需要相適應的標準體系,為廣東省綠色建設的戰略性發展提供科學的標準框架和理論指導。
建立綠色建設創新市場機制
推進廣東省綠色建設體系實施,除了頂層設計的法律法規體系、管理體制和政策體系,還需要對政府和市場做更加準確的定位,挖掘自下而上的動力,充分發揮市場機制,調動各參與主體的積極性,要通過社會各個利益群體的互動,讓地方、社會及各個利益相關方都參與進來,避免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減少政府行為的盲目性,降低綠色建設的風險與成本。
廣東省積極完善財政激勵政策,綜合利用社會資本、外資以及財政資金投入綠色建設、低碳生態產品和技術的研發與推廣運用。探索設立廣東新型城鎮化綠色建設發展基金,拓寬投融資渠道。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支持全省所有大型企業有效整合資源,組建城市建設金融綜合服務平臺。
開展綠色建設試點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繼續推動城市開發建設的方式向著綠色低碳循環方式轉變。深入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共建低碳生態城市建設示范省合作框架協議》,積極推動低碳生態城市建立示范省建設和省部合作探索綠色建設模式。健全低碳生態城市規劃管理和實施機制,將低碳生態的主要目標和技術指標落實到各層城鄉規劃中強化實施。
該廳重點開展“海綿城市”和步行、自行車系統建設和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建設。積極推進廣州、深圳、珠海市建設低碳生態城市,深圳、東莞市建設海綿城市,廣州市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試點。推進綠色生態城區試點示范建設,爭取在“十三五”期間創建5~8個國家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加快開展綠道“升級版”系列工作,對接國家公園要求,以綠道網為基礎,以建設社區體育公園和郊野公園為近期工作重點,構建省域公園體系,全面推進全省生態控制線劃定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