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三舊改造的城市更新模式體現了新的思想,城市更新發展規劃在強制指標確定與功能引導方面,要結合法定規劃體系,城市更新規劃要建立統一完善的制度標準,城市更新規劃編制要為建立控規動態更新機制提供數據技術支持,城市更新規劃要建立科學高效的規劃報批程序。
編制三舊改造規劃內容要實現與現行規劃體系合理對接,維護現有法定規劃的權威性。產業準入等宏觀控制層面與法定規劃保持高度一致,結合三舊改造年度計劃,將強制指標分解到改造單元中,保持編制單元內部指標的總體平衡。
通過三舊改造完成對城市更新地段的現狀調研,使規劃管理人員能夠充分把握現有控規編制單元建設狀況,使城市規劃可以通過控規進行反饋追蹤,建立與城鎮對應的控規單元動態更新機制。
通過城市更新規劃制度建設,建立適應不同環境特點,不同發展要求的,內容完整、結構清晰的規劃體系,實現不同規劃平臺之間的有序對接,促進資源要素的合理流動與優化配置,改變以往各自為政,重復更新的混亂局面,進而推動城鎮建設的集約化發展。
過于簡單的報批程序會導致權利腐敗,過于繁瑣的報批程序導致規劃工作滯后于城市建設,三舊改造規劃應實行多元協作,簡約高效的規劃報批體制,擴大參與群體,將地方政府管理部門等不同審批主體納入統一的參與平臺,提高規劃審批的科學性,確定三舊改造中公共空間的功能構成及規模比例,需引進先進的計量工具,進行綜合分析與系統論證。
總之,三舊改造是廣東省政府基于土地資源困境的發展要求,通過更新改造推動城鎮化發展。三舊改造充分揭示了新形勢下珠三角地區城市更新的基本特點,在規劃體制創新,城市功能更新,更新制度建設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積極有益的探索,對我國內地城市發展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