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工業園區改造的目標是盤活低效產業用地資源,確保重點項目和高科技項目等的用地需求,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明晰園區的土地和建筑產權,實現常態化、規范化的行政管理;合理調節利益關系,實現政村企多方共贏。這迫切需要政府從宏觀層面進行頂層規劃,從微觀層面布局推進,創新機制破解園區改造難題。
1、拓展村級工業園區改造社會融資渠道
實行“專項資金、屬地分擔、園區投入、銀企互動”原則,多渠道籌措園區改造資金:
1)發揮融資平臺撬動社會資金參與園區改造作用。適當增加財政資金充實融資平臺資產,如將建設用地入市調節金納入融資平臺,加強融資平臺融資支持園區改造能力。
2)發揮金融機構支持園區改造的作用。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政策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支持企業融資專項資金、融資風險補償專項子基金等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發揮融資性擔保機構對園區改造融資擔保作用,鼓勵銀行業和投資行業等金融機構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園區改造建設,保障園區改造資金需求,緩解園區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對符合“三舊”改造政策的舊廠房,提高完善手續的行政效率,理順園區用地和建筑物權屬,為園區融資奠定基礎;對投資參與改造的園區企業,除政府給予扶持資金、獎勵及政府貼息外,還應積極協調權利人依法適當延長租賃期,確保改造投資回報。
3)支持鼓勵非園區權利人參與園區改造。參照公益性項目的退出補償機制,進一步細化社會資本退出補償機制,發揮融資性擔保機構對非園區權利人參與園區改造的融資擔保作用,確保非園區權利人的社會資本在完成園區改造后,在不影響園區營運的前提下,能獲得相應的穩定收益,降低其參與改造的后顧之憂;鼓勵社會資本以合資、合作等包括BOT(建設-運營-移交)、BIT(建設-租賃-移交)、LBO(租賃-建設-經營)等具體形式參與園區改造,包括參與廠房、污水處理、道路建設等;鼓勵園區通過引進專業化公司提供“嵌入式”服務的方式吸引社會資本。
2、完善園區權利人的激勵倒逼機制
1)完善收益保障機制
借助財政適度補償機制,在做好園區與園區內企業之間的利益平衡基礎上,適當減免園區業主和園區內企業在改造期內稅收,確保園區業主或園區內企業不因升級改造而收益減少;完善土地混合出讓制度,對部分具有特定條件和區位優勢的園區,在適度提高土地建筑容積率基礎上,允許從單一功能向多功能轉型,提高土地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完善園區產業廠房使用權分割銷售制度,明確產業廠房的產權分割對象和范圍、產權分割條件、產權登記實施細則,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園區改造。
2)完善利益補償機制
對投入大且回報不確定的拆除重建(工改工)和無明顯經濟效益“復耕復綠”的改造類型,適當加大區和鎮街兩級財政補償力度。
3)完善政策激勵機制
在現有激勵措施的基礎上,可在用地指標、環評、貢獻獎勵、稅收返還等政策激勵園區改造達標,促進園區主動升級改造。
4)完善倒逼促改機制
針對園區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筑較為普遍的現狀,通過健全完善“兩違”整治、環保整治、安全整治、無牌無證整治等單項專項整治或聯合整治行動,提高園區整治效率;充分利用立法權,進一步完善土地違法的懲治機制,對“小散亂差”而怠于改造的園區及企業提高行政執法實效,實現以打促改。
3、加強村級工業園區連片整合改造
1)總結推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試點的舉措,通過政策引導園區集體建設用地依法入市和流轉,有利于實現園區土地整合。
2)做好相鄰園區整合意愿的調查摸底工作,對跨村、跨鎮街或跨區相鄰園區,由上級統籌協調部門依照法律和政策協調好跨鎮街、跨區相鄰園區整合的GDP分配、用地指標分配、排污指標分配、稅收分擔、整合成本分擔、利益分成、園區管理等問題,相關做法在條件成熟后可通過市級政策文件予規范。
3)完善連片整合園區梯級差額補償機制。鼓勵相鄰園區進行聯合報建開發,結合連片整合園區的個數、改造面積、土地連片整合成本,實行梯級差額補償機制,整合園區個數越多、面積越大的項目,政府予以的建設資金扶持力度也就越大。并在園區的上一級政府增設土地連片整合改造項目獎。對土地連片整合后達到面積標準、社會效益明顯的園區,由政府扶持一定比例的污水處理建設的投入。
4)連片整合項目涉及控規局部調整的,相關區、鎮街和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對符合控規局部調整條件的,按法定程序報市國土規劃局審查,審查后按程序開展規劃調整并報區人民政府批準。
4、創新園區管理新機制
鑒于村級工業園未獲國家政策正式確認,這一情形今后應該不會改變。為確保改造后的園區與國家政策相吻合,應該逐漸淡化園區的行政級別管理,如園區相關扶持優惠政策與行政級別不掛鉤,園區以企業實體形式依法命名登記為園區管理公司,以“中小企業園”取代“村級工業園”概念,讓“村級工業園”概念逐步退出歷史舞臺。在此基礎上,努力創新行政管理:
1)將由原“村集體物業管理+政府行政管理”模式發展為“混合公司制”園區管理模式 。建立鎮(街)統一招商引資、統一基建配套、統一運營管理的“一鎮一園”建設管理新體制;管理公司由村集體資產管理部門持股和鎮(街)集體資產管理部門作政府代表持股組成,管理人員可由原園區物業管理人員和鎮(街)政府派出人員組成;通過政府介入園區管理,破解園區管理的封閉性。
2)加強和完善政府對園區管理公司的投入。鎮(街)政府作為園區管理公司股東可采取適當的園區環保建設投入、承擔公司管理人員部分職務津貼、管理人員培訓等形式出資,政府的出資應以實現政策目標而不以贏利為目的,這種介入形式會被村集體所樂于接受。
3)擴展園區管理公司職能。園區管理公司職能包括園區招商引資、企業服務,以及通過政府行政委托而承擔部分市政管理職能,協助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建筑秩序、環保、安全生產、無證照經營等日常管理和監管,將行政職能部門部分管理職能延伸到園區物業管理機構,改變過去政府對園區的行政外部直接管控,從而降低行政職能部門執法成本,提高行政執法效率。
4)建立園區評級制度和獎懲機制。結合園區改造標準及園區未來發展方向,適當參考高新產業園區的部分管理標準,從園區面積、基礎設施建設、安全配套設施、空間環境、產業結構、企業生產效益、園區管理質量等方面構建園區評級制度的指標體系,引導園區規范化管理;健全園區評級獎懲機制,綜合運用規劃、用地指標、稅收征繳、貨款優惠等政策以及供電、供水、排水、電信、交通等優先保證政策,賦之以環保、消防、安全生產等行政制約手段,以及園區管理負責人的約束和激勵機制,通過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治措施相結合,強化園區評級制度執行效果,確保園區管理新體制的落實。
5)統一健全招商政策和規劃。指導鎮(街)結合園區的區位優勢、配套產業、本土資源等因素,制定鎮(街)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完善園區招商引資指導目錄,明確入園企業類型、項目的準入標準,為園區招商引資提供指南,市區兩級的招商部門應支持和指導鎮(街)園區管理公司招商工作;推進實施鎮(街)園區龍頭企業、產業鏈和產業集群的招商策略,借助鎮(街)龍頭企業影響,帶動配套項目群進入園區,形成一定規模的特色產業鏈,進而形成產業集群效應,實現園區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