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環境質量內容
1)地表水環境
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是在工程分析和影響預測的基礎上,以法規、標準為依據解釋擬建項目引起水環境變化的重大性,同時辨識敏感對象對污染物排放的反應;對擬建項目的生產工藝、水污染防治與廢水排放方案等提出避免、消除和減少水體影響的措施、對策建議,最后做出評價結論。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是通過對地表水體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和影響預測評價的基礎上,判斷擬建項目選址或水污染物排放能否滿足環境功能要求。分析對地表水體環境質量的影響程度,為擬建項目選址及水污染控制提供技術依據。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內容包括評價工作分級、環境現狀調查、環境影響預測、提出環境影響結論。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的地表水評價,應在對擬建項目的水污染特征進行準確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周密調查及監測等手段,掌握評價地表水體的基本情況和環境特征,采用合理的評價方法,對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和影響預測,進行全面客觀的評價。
2)環境空氣
環境空氣質量評價(ambient air quality assessment)是根據不同目的和要求,按照一定的原則和評價標準,用一定的評價方法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優劣進行定性或定量的評價,并對不同時間、空間環境空氣質量狀況進行比較的過程。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方法主要由評價目的決定,還與評價標準、評價項目、評價區域范圍和評價時段等因素有關,通常采用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法,主要包括空氣質量級別法、空氣質量指數法、趨勢分析法和健康風險評價法。目前,中國環境空氣質量評價結果主要用于空氣質量達標評價和變化趨勢評價,今后應注重對人體健康危害的度量,加強人體健康風險評價方面的研究,使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更好地為環境管理和公眾健康服務。
3)聲環境
聲環境影響評價是在噪聲源調查分析、背景環境噪聲測量和敏感目標調查的基礎上,對建設項目產生的噪聲影響,按照噪聲傳播聲級衰減和疊加的計算方法,預測環境噪聲影響范圍、程度和影響人口情況,對照相應的標準評價環境噪聲影響,并提出相應的防治噪聲的對策、措施的過程。在聲環境影響評價中:第一、要講清楚項目建設前后聲環境變化,即項目建設前聲環境現狀,項目建設在施工、運行階段噪聲的影響程度、影響范圍和超標狀況。重點要評價敏感區或敏感點聲環境的變化。第二、進行四方面的分析,即分析受噪聲影響的人口分布,分析建設項目的噪聲源和引起超標的主要噪聲源或主要原因,分析建設項目選址、選線、設備布局和設備選型的合理性,分析建設項目設計中已有的噪聲防治措施的適用性和防治效果。第三、提出措施和建議,即提出建設項目需要增加的噪聲防治措施,并進行其經濟、技術的可行性論證;在噪聲污染防治管理、噪聲監測和城市規劃或區域規劃方面提出建議。
2、排放標準內容
主要是污染排放評價,包括水污染、空氣污染、聲污染排放等。污染排放評價主要是認清污染源,對污染源進行評價。污染源評價是以判別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為目的的評價。污染源評價以污染源調查為基礎,是制定區域污染控制規劃和污染源治理規劃的依據。污染源評價是指對污染源潛在污染能力的鑒別和比較。潛在污染能力是指污染源可能對環境產生的最大污染效應。它和污染源對環境產生的實際污染效應是不同的。污染源對環境產生的實際污染效應,不僅取決于污染源本身的特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性質、排放量、排放方式等),還取決于環境的性質(背景值、自凈能力、擴散條件),接受者的性質,以及各種污染物之間的作用和協生效應等。潛在污染能力取決于污染源本身的性質。因此,用潛在污染能力評價污染源是合適的。污染源潛在污染能力主要取決于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性質、排放方式等。這些具有不同量綱的量是很難進行比較的。污染源評價的關鍵在于,把具有不同量綱的量進行標準化處理,使其具有可比性,然后進行分析比較。進行標準化處理的方法不同,產生的評價方法也不同。根據污染源調查的結果進行污染源評價有兩類方法。一類是類別評價,一類是綜合評價。類別評價是根據各類污染源中某一種污染物的排放濃度、排放總量(體積或質量)、統計指標(檢出率、超標倍數、標準差)等項指標,來評價污染物和污染源的污染程度;污染源綜合評價方法不僅考慮污染物的種類、濃度、排放量、排放方式等污染源性質,還要考慮排放場所的環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