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生態產業園規劃區東至東引河,南至寮步西溪村,西至茶排路,北至石排福隆村,規劃面積1244.58公頃。我們在做總體規劃時,遵循以下規劃原則:
1、生態性原則
尊重原有的地形地貌、自然山水格局,以現狀生態脈絡為基礎,不破壞原有的生態系統,將土地開發與生態保護結合起來,構建綠色產業園區,形成富有魅力的園區形象和完整有序的景觀架構,塑造獨特的園區空間形態。嚴格保護水環境,加強大氣環境、聲環境的污染控制。維護園區現有的良好生態資源稟賦,并作為園區發展的重要環境資源,確保建成人工環境和自然環境之間的生態協調關系。
2、協調性原則
加強區域統籌與協調,合理安排產業園區的各類功能和設施,并與上層次規劃相銜接,使規劃既要服務于東莞市的總體發展戰略,又要有利于開產業園區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同時按照統籌城鄉區域的要求,綜合考慮農村居民點的整合和鄉鎮企業的發展。
3、集聚、效益原則
通過合理的功能布局和設施配套,打破行政堡壘,促進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發揮規模效益;引導產業集聚,形成特色產業集群。
4、經濟性原則
充分挖掘土地潛力,緊湊布局,設定門檻合理提高用地開發強度,提升土地產出和土地利用效益,促進園區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充分利用現狀基礎與發展資源,節省投資,實現經濟效益最優化。
5、可持續發展原則
園區規劃與建設不僅要考慮當前園區建設的需要,更應籌劃園區未來的發展。因此,要以發展和動態變化的觀點來統籌規劃,為未來發展留有余地,營造良好的發展基礎。
6、可操作性原則
園區的布局在發展定位、產業選擇的指引下,應貼合用地實際,適應地方特點,在空間布局、分期建設、政策制定上切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