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設計中,需要確定設計目標,然后就可以展開具體的步驟,整個設計過程可以分為“內”和“外”兩個部分:
1、“內”的研究
“內”是指建筑生成的邏輯,要建造一個建筑就必須有場地,這個場地必定有自己的歷史,這個歷史對于建筑師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作為建筑師,應該去了解場地,了解它的歷史,它的根。這時,我們就會回顧傳統建筑中功能相近的空間并對其進行研究與分析。在這個過程中,許多人只是對傳統空間進行簡單的元素提取,拼接出所謂的“仿古式”現代建筑,這種方式無異于復制傳統。復制只會帶來感性的麻痹,也是一種很愚蠢的行為。那么,應該如何面對傳統建筑與文化背景呢?
傳統建筑形制是通過人們的行為方式與心理結構長期的選擇與改進而產生的,建筑由此承載了文化的沉淀,這也是“集體無意識”層面,它帶有一種意象,可以喚醒人們最心底的共鳴,而這種精神在建筑方面表現在具體的空間品質之中!我們所要做的應該是研習人們的文化與心理,提取一種精神,然后用建筑的方式表達出來。
2、“外”的思考
“外”是指強調與重視場所對建筑的影響意義,記得拉菲爾·莫內歐講過:“場址是一種有期待的實體,它總是等待著它所期待的建筑建于其上,通過這個建筑物來表現它隱藏著的特征。”每個場所都是獨無二的,都有自己最獨特的特征,這些特征是由場地內部與場地周邊環境一同影響而生成的,如果不重視場地的話,做出來的設計就會顯得與環境格格不入,或者如“國際主義”式一般,處處皆行,建筑也因此失去了自己的表情。正是因為場地間的相異性,才使得相同類型的建筑也可以展現出不同的形態,世界因此豐富與多彩。
面對場所,我更看重的是這個場所在城市中處于什么地位,城市對它的要求是什么,思考應該用怎樣的方式面對城市。這里我不單只是考慮建筑這一功能空間對城市的影響,而更多的是把建筑與建筑以外的空間一同放入城市之中思考,這種情況下很多時候建筑外空間對于城市的意義會比建筑本身更大,場地之中往往隱藏著潛力和暗示,它可能很早就已經存在那里了,等待著你用建筑的方式讓它展現于世人面前。其實這種感受常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面對場地更多得去親身實地的感受它,不同時間,不同氣候會有不同的感受,多去聽聽在城市母親懷抱下,回蕩在場地的“低聲細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