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住區會所發展的歷史雖然不長,但不少新建住宅小區都建有會所,住宅小區的會所可以促進鄰里交往,豐富小區居民的生活,其存在具有重要的意義。那么,在做住區會所建筑設計時,要遵循哪些原則呢?
1、整體性原則
在會所的設計過程中,建筑設計師要把會所和住區甚至更大的區域范圍,當作一個整體思考問題,而不是從單一的會所去考慮作設計,要把建筑和環境當作一個整體,要考慮建筑和環境的協調問題。
2、人性化原則
在會所建筑設計的過程中,建筑設計師應充分尊重居民的行為習慣、精神文化和生理特點等。如果在建筑設計的過程中,一心只是想著做出一件舉世無雙的杰作,而忽略了對使用者需求的關注,那么所設計的會所建筑就不能符合使用者的需求。
3、經濟性原則
一般來說,會所的經濟預算通常會比其它的項目要充裕得多,在這里提經濟性原則顯得有點不合時宜。但從本質上來說,住區會所(主要是配套型會所)實質上是一項住區公共產品,實際費用承擔者是全體住戶。雖然委托者是開發商,建筑設計師還是應具備良好的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這要求建筑設計師應該以較經濟的方法解決居民的心理需求、使用需求,而不可過分追求形象工程,一味的求大求豪華,避免增加業主的負擔!
4、發展性原則
由于會所建筑功能靈活的特點,在設計時必須堅持以動態發展的原則來逐步完善會所建筑,這要求建筑設計師在設計時有必要考慮到為后期的功能轉換留有可能。空間上應具備通用性,盡量減少針對性強的特殊空間。結構上盡量采用大跨度的結構,使空間完整,同時又能靈活分割,可變性強。設計之初應對后期的加建、擴建留有可能。